前言
经惠来县人民政府批准,惠来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惠城镇石古村内HL20220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HL202203号
一、地块区位
本次出让的地块位于惠城镇石古村必樟经济联合社“大湖山”,北临G238,经规划路可通G238,距离惠来中心城区约11公里,交通便利。
二、功能要求和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HL202203号
土地用途: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宗地面积:33299.34㎡(49.94亩)
计容总建筑面积:≤66598.68㎡
容积率:≤2.0
出让年限:50年
绿地率(%):≥20
建筑密度(%):≤50
建筑限高(米):≤30
三、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三)该宗地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惠来县自然资源局《惠来县储备粮库控制性详细规划LK-01(0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规定执行。
(四)竞得人须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
1.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规划报建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开工建设;
2.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开工建设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入打基础桩、深挖基坑等实质性施工;竣工是指本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五)竞买人须接受审核和监管。
1.竞买人须提交竞买条件(一)的相关证明文件并通过惠来县自然资源局审核;2.须和惠来县自然资源局签订《HL202203号宗地建设和运营使用监管协议书》(监管协议书模板见附件)。
3.须在竞得后3个工作日内取得审核意见和签订监管协议书。凭审核意见和监管协议书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4.未能通过审核并签订监管协议书的,不得签订《成交确认书》,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上缴国库,不予退还。
(六)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惠来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成交确认书》失效,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七)凡在惠来县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八)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和参与竞买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出让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和《HL202203号宗地建设和运营使用监管协议书》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竞买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4.竞买人采取行贿、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成交原则
(一)本次出让按出价最高且符合竞买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为无底价方式出让,由惠来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出让。
(二)竞买人须按规定缴交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700万元
土地出让起始价:1400万元
增加幅度:50万元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2年5月6日。
(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6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2年5月27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6日17时30分。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2年5月27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8日10时00分;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2年6月8日10时00分起。